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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内娱顶流游进了我的鱼塘 > 第149章 夜色下篝火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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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梵净山景区大门仅3公里处便有一座侗寨可以提供住宿,沈家明和李子琪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找到此处。据说,寨子前方是蜿蜒曲折的太平河,不过此时已然是夜幕降临的时分,他们只能听到山麓间流水潺潺,却看不到想象中清澈见底的河水。

住在这里的侗族人跟苗族人一样热情好客、能歌善舞。他们坐下来吃饭的时候,餐厅老板先是直接上了一瓶米酒,送了他们一盘当日新鲜打出来的糍粑,又介绍说再晚一些还有篝火晚会,让两人一定预留好时间去见识一番。

篝火晚会由一段民族歌舞作为开场,表达的是一段侗族男女之间的爱情故事。因为是露天的舞台,山里气温较低,沈家明和李子琪还准备了两条民宿里拿来的毛毯围在身上。

说起来,在寻找投宿客栈的时候,竟然在旅行app上搜不到什么,选择寥寥无几。

大概是春节游客爆满的缘故,他们只找到一间临近侗寨中央鼓楼的房间,推开窗即可见到这座木质结构的重檐建筑。而沿着门口的石板路,两旁错落有致地分布着典型的侗族吊脚楼,每一户都几乎有自己的庭院,与周边的青山绿水浑然天成。如果以北京城做比喻来说,这里相当于二环的中心地段。所以估计是位置太好,标价远超于其他更加实惠的选择,才在挑挑拣拣中被剩了下来。

沈家明在买单之前,曾跟李子琪一起上楼去看房间,然后两人均被偌大的一张床上面铺满的玫瑰花瓣和毛巾叠出的亲吻天鹅造型雷得不轻。

客栈老板却笑咪咪地很骄傲,“这是我们专门为新婚的小两口准备的蜜月房。床是百年松木做的,象征着百年好合,来过的都说好,你懂的。”

我不懂,人家还是个宝宝呢。李子琪很想摇头,老板你怎么可以这样随时随地开车嘛!

幸好篝火晚会即将开始,两人没时间杵在房间里当柱子,简短的休整一番,放下背包、拎了毯子就走人了。

侗族是个非常爱美的少数民族,按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穿着比较时尚考究的那一类潮流新鲜人。他们的服饰文化早在古时就有记载,唐朝李延寿编撰的《北史·僚传》上有“僚人能为细布,色致鲜净”的记载,反映了当时侗族人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具有先进纺织技术和染色技艺。

清朝文献也有类似记载:“侗人、椎髻,首插雉尾,卉衣”,意思是说侗族人会在头上插上彩色的鸟类羽毛,用织满花卉的衣服装饰自己。

流传到现代,侗族人只有在特殊场合才会做传统打扮。譬如此时,缠着头巾的男子吹着芦笙,穿着百褶裙的女子唱着山歌,围着篝火载歌载舞。

短暂地热过场后,表演的侗族男女邀请周边的游客群众纷纷走近火堆,教他们手牵手跳集体舞,气氛其乐融融。

夜幕之下,星火闪耀,不知来自何处的游客们抛开了平日的枷锁,在陌生人面前展现出了与往日不同的面貌。山间的寒意与宁静消失不见,人们的欢呼声此起彼伏。

李子琪一手牵着沈家明,一手牵着站在她身旁的路人甲,明明是第一次见到后者,却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这大概便是旅行的魅力吧,可以彻底放松,做回最原始的自我,只因身在同一个地方,便自动拉进了彼此之间的社交距离。

众位看官也许记得,对于火,沈家明有份特殊的痴迷。在今夜这般特殊的氛围下,他也被蛊惑了。

卸掉了白日里的防卫心,沈家明不过是个普通的男人,偶尔他也渴望与人接近。经过这几日的朝夕相处,尤其是生病那一晚李子琪对他的悉心照料,沈家明对她产生了一些微妙的感情。

并非如胶似漆、炽热焚身的爱情,而是那种细水长流的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亲近之心。

他觉得,他好像可以在她面前放下厚厚的盔甲,做一个脆弱的小孩子。

这是一种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直觉—她对他没有完美的期望,她可以接纳他的笨拙。这一点不似他虔诚度日的母亲、也不似希望事事尽善尽美的谢朝露。

沈家明说不清楚弗洛伊德的心理学有没有道理,毕竟他只读过只字片语,但他确实本能上更受到母亲那类严苛女人的吸引。明明下定决心终结这样的循环,却还是忍不住对人群中走得挺直、说话时自带威信的女性侧目。每每直到实际接触了,他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自己又走入了原先的怪圈。

迄今为止,他一直在试图获取她们的赞许,并为此不断鞭策着自己。

对于深藏在内心里的野兽,他时常感到自惭形秽、丑陋不堪。

其实,他需要的,只是一份包容的胸怀,以及一道温柔的声音,告诉他—你已经做的很好了。他的初恋女友丽姿便是如此,她陪他玩、陪他疯,从不拿个框框将他圈住。

也许丽姿在所有人看来都非常普通,甚至在当时会有些人直言说她根本配不上他,但是沈家明知道,她同样非常温暖。

李子琪的身上,有与丽姿相近的味道。

她个子小小,孩童般的身材跟前凸后翘的朝露比起来压根儿不够看。

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像弯弯的月牙一般,灿烂又可爱。不过她的笑点很奇怪,有的时候甚至会笑出鹅叫、笑到打嗝或是喘不上气来。

她吃东西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发出呼哧呼哧的声响,一点都不斯文,可是让一起用餐的人看了也很有食欲。

她的头发带点自来卷,在家做宅女的时候经常不洗头,害得助理饭饭饱受其苦,对她的朋友吐槽不已。

这些算是缺点吗?应该是吧。但是同样也让她更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其实李子琪最初在跟他约会的时候,还撑着淑女的皮装模作样,莫名其妙变成三人行之后,她反而活得更真实了。对于前者,他印象不深,只觉得她在编剧专业领域貌似很厉害的样子,年纪轻轻就置办了拉风的跑车。对于拉垮的后者,他反而更有好感。

所以当李子琪试探性靠近的时候,他没有拒绝。

“家明,可以问你个唐突一点的问题吗?”她在集体舞告终后碰碰他的手臂,脸上红彤彤的,不知道是血液循环太好、还是皮肤太白以至于反射了广场上的火光。

“嗯?”他的眼睛亮晶晶,其中也有小火焰在跳跃,“你说吧。”

“家明,你教我接吻好不好?”她在夜空下如是问。

“只是接吻吗?”这是他的回答,语气说不清是如释重负还是若有所失。

“嗯,”她重重点点头,随机又不太确定地想了想,方才加上一句,“如果不太为难你的话,再捎带些点到即止的爱抚?”

沈家明被她滑稽的协商方式逗笑了,他又不是超市货架里的酸奶,买一大瓶原味的还能附赠一小瓶商家新推出的黄桃口味?

“你呀你,”他伸手揉揉她像泡面一样的自来卷,“小脑瓜儿里都在想些什么。”

所以这是同意了吗?李子琪不确定地从他的胳膊肘下抬眼看他,果然是委婉含蓄的英国人啊,真不痛快,说个明确的yes或no那么难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