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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了几天的路,几个人终于再一次到了府城。

江二树从来没来过府城,一路上走马观花,又是新奇又是自豪,看他当初多有眼光啊,和这大侄子打好了关系。

要不然他哪里有机会来府城呢!

江淮几人先在客栈里面歇了下来,第二天就开始着手准备找宅院。

又是打听又是看房,脚不停歇的找了几天,总算是找到了一处比较适合的院子。

虽然很偏僻,但是恰巧离书院的位置比较接近,走路两刻钟,就能到了。

院子也很小,只有两间卧房,一个灶房,和一间杂物房。

不过胜在它前面有一个门面,可以用来做点小生意,杨柳可没打算闲着。

几天之后,杨柳看着焕然一新的小院子,拍了拍手上的灰:“虽然花了15两银子,但是好歹还看的过去。”

江淮和张华也通过了书院的考试,拿到了所谓的入学通知书。

所有事情尘埃落定之后,江二树也告辞了,他终归是个乡下人,山野田地才是他的家乡,此番见识到了府城的繁华,他也能吹嘘好几年了。

江淮和张华入学一个月之后,被书院里一个德高望重的老夫子收到了门下,甚是喜爱。

张华是真的聪明,他就是举一反三的典例。

至于江淮,凭借他过目不忘的好记性,和一点小聪慧,也成功混到了尖子班小课堂。

江淮知道,这个小课堂虽然只有七个人,但却是这位老夫子,挑选出最有机会通过乡试的学子。

他们只要发挥正常,几乎可以算得上是举子候选人了。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了,杨柳的小店铺,也开张了。

清晨,天才刚亮,杨柳就打开门做生意了。

他这个小店铺开了有一段时间了,香味刚刚传出去,就有老顾客端着碗来了。

“素的一文,荤的三文是吧?这个这个,还有那个那个,都给我来一串!”

这是江淮琢磨出来的串串香,好吃便宜还实惠,重点是利润也大。

杨柳每天起来做两锅,到了中午就能卖个精光,然后下午再出去采购食材。

如此一来,挣到的钱除了补贴家用,甚至还有多余。

最近名声做响了,客人越来越多,杨柳也想过多做一些,但是他一个人忙不过来,便作罢了。

不过江淮看着自己这位同乡学霸张华,每天开水就馒头,看的他也有些于心不忍。

于是,江淮和杨柳商量好了之后,又去和张华商量:“张华兄,我家杨柳一个忙店铺里的事,有些忙不过来了,不如让你家夫郎过来帮忙?一来帮衬杨柳,二来也补贴些家用?”

这些日子,张华已经和江淮混熟了,虽然心中感激,但也不再推让:“也好,我写封信让人带回去。”

隔了八九天的样子,张华的夫郎就扛着大包小包过来了。

杨柳分了一间房给张夫郎住,一天也给他开20文钱的工钱。

张夫郎早就被自己相公叮嘱过了,知道这是人家有意帮扶,心里感动,做事也勤快麻利。

自从张夫郎来了以后,杨柳便连厨房都没进过了,生意上也有张夫郎帮衬,轻松了不止一星半点。

时间稍纵即逝,两家人连过年都没能回去,就怕耽误了这十天半个月,比别人落后了。

二月初春,家里的两个秀才相公终于是摩擦的拳脚,要上考场了。

杨柳和张夫郎都给他们准备了厚实的被子厚实的衣服,甚至是尿壶口杯,只要是能想到的,全部都塞了进去。

等待他们出考场的几天,杨柳和张夫郎连生意都没心思做了,日日在家里烧香祈福。

张夫郎不知是怎么的,居然晕倒了,杨柳被吓了一跳,找来大夫一瞧,这才知道,张夫郎居然怀孕了!

这可是天大的喜事了,杨柳一边高兴地给张夫郎炖汤,一边又低落的叹气。

他和江淮都同床大半年了,怎么肚子还没有动静呢?

杨柳暗暗焦急,偷偷去找了大夫瞧,却被告知,自己早年身体亏空太多,已经很难受孕了。

杨柳整个人都晕呼了,娶妻就是为了生子,但他现在连传宗接代都不能够了,他已经不是个完整的小哥儿了。

杨柳知道江淮是想一路考上去的,日后说不定能做大官,怎么能没有子嗣呢?

出考场的那日,杨柳心不在焉的来接江淮。

江淮也看出来了杨柳的难过,哄了好半天,这才知道原因。

但是,江淮表示无所谓:“孩子这种事看天意,再说不是还有二叔家的大宝小宝吗?反正老江家的子嗣又没断。”

杨柳眼睛微红:“可那又不是你的孩子,要不然,要不然,我去给你纳个小吧,但你不能休了我。”

江淮没好气的往他屁股后面拍了一掌:“我又不喜欢小孩,你还让我为了个小孩去纳妾?故意折腾我呢?”

这事便算暂时揭过了。

放榜的那一日,贡院门口热闹的如同过年。

老夫子门下的七个学生,全部榜上有名。

张华不愧是学霸,居然拿了第一名,成了解元。

江淮是浑水摸鱼,又摸了个中间的位置,既不靠前拔尖,也不落后坐吊尾车。

乡试过后,他们连喜宴都没来得及请,就马不停蹄的进京赶考去了。

会试开考在即。

江淮和他的六个师兄一同赴京赶考。

三个中了,四个没中,失望而归,准备三年之后再战。

会试过后,马上就是殿试。

张华凭借着一身学识和独到的眼界,当场就被皇帝钦点为状元。

江淮凭借着一张帅气的脸,和金銮殿上临危不惧的胆识,被皇上任命为探花。

另一个师兄则是二甲进士。

江淮和张华风风光光归故里在冬月镇和府城都办了流水席,几天几夜,来往的客人接连不断。

收拾东西,上京赴任时,杨柳就更加落寞了,探花郎的夫郎居然不能生育,传出去要叫人笑话死。

江淮不忍心看他这样郁郁寡欢,绞尽脑汁,终于从那本被他遗忘的书中情节里,回忆起了一个惊世骇俗的设定。

在林子笙的设定里面,太南山的大森林里面,埋着六个人参娃娃。

他们每隔1千年就出世一次,体验人世间的七情六欲。

江淮记得,书里面有一个很惨的夫郎,被他的上门相公骗婚骗财骗色之后,身体也糟蹋了,不能生育。

于是那个夫郎找了几年,终于在遥远的传说里,找到了这所谓的人参娃娃。

人参娃娃顾名思义,它能变成人。

它和人一样,会慢慢长大,会演变出不同的性格,连长相也会和它亲近之人相似。

江淮想起来这个设定之后,就带着杨柳绕了好远的一段路,跑去了太南山。

按照书里的情节,找了半个月,终于找到了所谓的人参娃娃。

只是,原本书里说好的六个人参娃娃,现在只剩下五个了,已经被人挖走一个了。

不过江淮也管不着。

小孩子顶天一个就够了,再多他的脑袋就要炸了!

江淮拉着杨柳在这个人参娃娃上各滴了一滴鲜血之后。

人参娃娃就上演了大变活人,瞬间就从人参,变成了一个啼哭不止的娃娃。

这回杨柳终于高兴了:“我终于有儿子了!!!”

杨柳摸着婴儿滑嫩的脸蛋:“江淮,你看,这眉毛这鼻子,多像你啊!”

江淮看着一秒进入爹爹心态的杨柳,有些无奈:“这么小的婴儿,你从哪里看出他像我的?还有这眉毛,他根本就没有眉毛好吗?”

杨柳亲了一口小宝贝:“我不管,他就是像!”

江淮:“他怎么一直在哭?好吵啊!能不能把他的嘴捂住?”

杨柳白了他一眼,他早就做过育儿攻略了:“他被埋在土里这么久,肯定是饿了!”

江淮:“哦,那你带了吃的没?”

杨柳:“我带了……干粮。”

杨柳:“赶紧下山吧!别饿着我的小宝贝!”

江淮无奈的跟了上去:“有了小宝贝,就不管你的大宝贝了?”

“你倒是等等我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