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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庭搂着绯月的手一缩,又把他拉了回来:“相公?夫君?当家的?孩子他爹?老公?都行,随便你。”

绯月张了张嘴,犹豫半晌之后,才小声的说:“那我喊你……雪庭?好不好?”

“嗯,”林雪庭抱着他,又道:“好听。”

绯月窝在林雪庭的怀里,脸上终于有了些笑意。

就在林雪庭已经要昏昏欲睡时,绯月突然问林雪庭:“你不想知道我的过往吗?你好像一直以来都没有问过我。”

绯月看着林雪庭的下巴,说:“雪庭 ,我的过去,我的前夫,还有肚子里这个孩子,你真的一点都不介意吗?”

林雪庭原本昏昏欲睡的精神,突然就清醒了。

林雪庭叹了口气:“当然介意了,要说不介意是不可能的。”

绯月就猜到是这样,也没什么好意外的,他低落的说:“既然这样,那你为什么还要带我走?”

林雪庭往后面退了一点,捏住绯月的脸颊:“可是那又怎么样呢,谁年轻的时候没有遇见过几个渣男,这有什么要紧的。”

林雪庭干巴巴的说:“我虽然有点介意,那我还是来找你了,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

绯月低声笑了起来:“嗯。”

林雪庭捏住绯月的嘴巴,让他笑不出来:“有什么好笑的?”

绯月推开林雪庭的手,勾住他的脖子,双唇贴上,交换了一个辗转缠绵的吻。

许久之后,两人才从这个吻中平静下来。

绯月又在林雪庭的唇上啄了一下,认真的说:“雪庭,不管你信不信,但是,我从来没有和庄长波发生过关系。”

庄长波就是那位知府大人唯一的儿子。

“那天晚上,月色太黑,雪庭,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见,我小腹上的那颗孕痣是在的。”绯月抚摸着自己已经隆起的小腹,面色突然羞涩起来。

林雪庭这几天一直在照顾绯月,包括但不限于洗漱穿衣,他自然也看见了绯月的小腹上确实有一颗红色的痣。

但是鉴于他之前待的地方是和尚庙,可没人会和他科普这是什么东西。

以至于,林雪庭一直以为这就是一颗普普通通的痣而已。

虽然颜色鲜艳,甚至带了些似有若无的诱人感。

但是,林雪庭也从未多想。

于是,林雪庭发出了灵魂疑惑,点了点绯月的小腹:“孕痣?这是什么东西?”

绯月这才想起来,眼前这个人的头发才到肩膀,他从前一直待在寺庙里,想必是不知道这些东西的。

绯月正琢磨着,该如何和这个常年清心寡欲的和尚解释:“嗯……这个是……”

林雪庭说出了自己的猜测:“莫非是你们小哥儿身上,专有的痣?”

绯月点点头,这个和尚虽然常年清心寡欲,但是,他十分聪明。

绯月解释说:“小哥儿从出生起,他的肚脐下方三指处,就会有一颗孕痣,是粉红色的,表示这个小哥儿贞洁,还未破处子之身。”

绯月继续说:“等这个小哥儿与人同房之后,小腹上的孕痣就会消失,但是等他怀孕后,怀孕的期间,小腹上又会出现一颗红色的痣。”

林雪庭认真听完之后,感慨:“好神奇啊。”

绯月无奈的说:“也许,孕痣也是对小哥儿的一种补偿吧,其实小哥儿是很难受孕的,所以孕痣的出现,就能让小哥儿们第一时间觉察出来,让他们能够更早的保护胎儿。”

林雪庭抚摸着绯月的小腹,那天晚上月色确实很暗,屋里的灯光也黑乎乎的,最后干脆灭了。

所以,林雪庭真的没有看到有这么一颗粉红色的孕痣。

就连这小哥儿与男人的不同之处,还是他靠勤劳的双手摸索出来的。

但是,林雪庭相信绯月,他相信绯月不会在这种事情上骗自己。

这种莫名的自信,让林雪庭突然冒出一句:“那我真是天赋惊人。”

绯月自然知道林雪庭在说什么,他没有羞涩,反而也十分郁闷:“是的,小哥儿的受孕是很难的,我也没想到,才一次而已,居然就怀上了。”

林雪庭心里有些不舒服:“听你这个语气,好像很不想怀上我的孩子似的。”

绯月靠在林雪庭的怀里,把玩着那只覆在他小腹上的手指:“我杀了人,在逃命,我不想让他生下来就和我吃苦。”

林雪庭问他:“既然怀孕了,那为什么不回来找我?”

绯月苦笑道:“我离开寺庙之后,每天都忙着逃命,根本不敢去人多的地方,也很少有机会能够清洁自己。”

绯月继续道:“等我发现的时候,已经被抓住了。”

林雪庭拍了拍他的后背:“都过去了。”

“绯月,你……为什么要杀了那个庄长波?”林雪庭犹豫的许久,还是问出来了?

绯月低声说:“雪庭,我从小就长在青楼,老鸨为了把我的初夜卖的更高一些,从小就教我那些服侍男人的手段,把我的名声打了出去。”

绯月回起起来那一晚的记忆:“那天晚上,果然来了很多人,人声沸鼎,最后,知府大人家的少爷庄长波,一郑千金,拔得头筹。”

“当我战战兢兢地走进房里时,庄长波却并没有同想象中的那般行事,反而只是盖着棉被,在床上聊了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

“第二天醒来之后,庄长波就花了巨大的价钱,甚至拿出知府大人出来施压,终于把我从青楼里买走了。”

绯月嘲讽的笑了一下:“其实那时,我是暗自高兴的,因为庄长波他从来没有混迹过烟花之地,身边连服侍的通房都没有。”

绯月那时才16岁,自以为找到了命定之人,自以为是的觉得,你看,像他这样的人,也能得到一个好归宿。

但是等他踏进知府的府邸之后,他才知道,为什么这个权大势大的知府家的少爷,会那样的洁身自好。

原来竟然是因为,这个庄长波,居然是个天阉,根本就不能人道。

会把绯月买回去,也是因为庄长波已经到了娶妻生子的年纪了,再用洁身自好那一套,难免会让人怀疑。

所以才会有了庄少爷对一个妓子一见倾心,豪掷千金将其买下,此后的七年,日日宠爱不断。

甚至为了这一个妓子,连正房夫人都不娶了,就连知府大人也拿这个儿子没办法,只能由着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