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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娇妻良医 > 第八十八章 喜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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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的雪,下了整整一夜。

晨起,许多在铺子里值守的伙计,都被高过膝盖的积雪,堵在了门里。

十几名壮汉,身着黑衣,自三皇子府出门,往燕京各处世家名门府邸而去。

每匹马的鞍子上,都挂着一只织锦口袋,瞧样子,应是装了信函。

前一日,各家主子们的眼线,便已探到,那自德水轩出来的仆侍,是往三皇子府去了,那只巨大的行囊,也被留在了三皇子府。

众所周知,三皇子府,是个比铁桶还难“渗进去水”的地方。

见那行囊是被送进了三皇子府,各家的主子们,便是万般不愿,也只得死了心,安心等着,瞧接下来,三皇子府,会有什么动静。

第一个收到请柬和菜单的,是德平伯府。

德平伯府的下人,刚拎着扫帚打开府门,就瞧见了,从三皇子出来的黑衣壮汉,在他家门口,勒停了马匹。

“我家三爷,让来送请柬和婚宴的菜单。”

黑衣壮汉一边说着,一边跳下马背,从织锦口袋里,取出了两封请柬,递到了那下人面前。

“请德平伯赴宴。”

“请岚起公子赴宴。”

黑衣壮汉声如洪钟,震的上前来的扫撒仆侍,本能的后退了半步。

依规矩,一封婚宴请柬,通常可使两人赴宴。

大多数时候,收到请柬的人,都会带上最得自己心意的嫡子赴宴,家中没有嫡子的,才会带上庶子。

而今日,翎钧使人给德平伯府送来两封请柬,其中,还有一封,特意指名了李岚起,其目的,自然会引人遐想猜度。

“先生稍等,小的这就报呈管家。”

瞧来人一身黑色劲装,乘骑马匹,也是上好的郦马,不似寻常下人,又是三皇子府来的,接了请柬扫撒仆侍忙丢了手中扫帚,往衣裳上摸了摸双手。

确保自己双手干净无污了,才小心翼翼的接了两封请柬,应承了一声儿,小跑着进了府门禀报。

这送信的人,应是会些功夫的。

但其未着戎装,亦未佩戴象征官衔的牌子,所以,为了不触对方眉头,给自己招惹麻烦,这扫撒仆侍便依着旧例,以“先生”来称呼这前来送信的壮汉。

教授诗礼法典的,可以被称作先生,教授拳脚马术的,也可以被称作先生,纵是什么都不擅长,依着古籍所言,术业有专攻之人,本事大过自己的人,都可以被称作先生。

索性,这世上,会介意自己被人“高看”的人,终究是少数。

扫撒仆侍小跑着去,小跑着回。

他的背后,跟了一个头发斑白的男子,瞧服饰,应不是寻常下人。

此人,正是李七的父亲,德平伯府的“正牌儿”管家。

“劳先生大清早儿的跑着这一趟,不胜惶恐。”

李管家一边说着,一边客气的朝黑衣壮汉行了个礼,上前,将一只绣了“岁吉”的红色荷包,塞进了他的手里。

给送请柬的人赏钱,是各府都会做的事。

只不过,德平伯府这次的赏钱,给的较寻常时略多。

“不知,准王妃殿下,何时入京?”

男女不同席。

且依着旧例,有未出阁闺秀参加的宴席,需严防男子出入。

所以,这日宴的请柬,通常会由即将过门主母发出,比邀请男子赴宴的请柬,晚两到三日。

因此,李管家此时跟黑衣壮汉问询,柳轻心何时入京,并不能算是逾越。

“主子的事儿,我们这些做事的,哪敢乱问!”

掂了掂李管家递上的赏钱,黑衣壮汉抿着唇角,将其丢进了挂在马背上的织锦口袋,半点儿面子,也未给对方留的,胡乱搪塞了一句。

看样子,是对李府的“小气”,颇有些不满。

“先生教训的是。”

“主子们,定有自己打算。”

一个能在德平伯府当了许多年当家,仍活的风生水起的人,总也不可能是个傻子。

见黑衣壮汉只收了赏钱,搪塞了他一句,并没有要骑马离去的意思,怎还会不明白,自己该做些什么?

扭头,朝扫撒仆侍挥了挥手手,示意他滚蛋。

然后,再上前半步,将一个跟刚才那个一般无二的红色荷包,塞进了黑衣壮汉的手里,“这几日,岚起少爷,奉老爷命,去城外庄子查账了,待他回来,定会往府上致谢,三爷那里,还望先生美言。”

“王妃听闻,岚起少爷,与燕京诸多医士关系交好。”

“拟于数日后,邀燕京医士探讨医道。”

黑衣壮汉早得了翎钧嘱咐,如何与李家管家zhōu xuán,此时应对起来,自然不显局促。

“府上若联系的到岚起少爷,务请将王妃口信带到。”

“若无望,烦请于三日内告知三皇子府,以便我家三爷早做打算。”

收起李管家递上的第二个红色荷包,黑衣壮汉的脸色,像是稍稍缓和了些,说话的口气,也不再似刚才般的冷硬,“时候不早,在下还有许多家请柬要送,告辞。”

恭敬的朝黑衣壮汉离开的方向行礼。

直待他的身影,消失在了街角,李管家才缓缓的站直了身子,颇有些遗憾的,揉了揉自己的后腰。

出门太急,只备了两份赏钱,不然,应能自这黑衣壮汉嘴里,掏出更多消息来才是。

都道是,三皇子府,就像一块踢不动的铁板,谁往上撞,都会撞的头破血流,但……从今日,至少,从这送信的黑衣壮汉态度来看,仿佛,也不尽然……

想到这里,李管家忙转身,快步,进了德平伯府,直奔李铭的书房而去。

李铭习惯早起,此时,应正在练枪。

他得尽快,把李岚起入了准王妃“法眼”这事儿,告李铭知道,以便其尽快做出决断,更改计划。

……

与德平伯府,收到请柬时间相仿。

另一个黑衣壮汉,出现在了成国公府门口。

他的出现,“巧合”的冲撞了,准备送李渊茹棺木出府,往城外庄子去的朱时泽一行。

婚宴请柬,是红事。

扶棺出城,是白事。

红白两事相撞,是许多名门世家,都忌讳厌恶的。

见来人是翎钧手下,马头上扎着一节红缎,朱时泽忙命抬棺的几人往旁边回避。

年前,翎钧已得隆庆皇帝赐婚,此时前来,定是来送请柬的。

他敬翎钧有御兵之才,曾欲与其结交,虽结果未如他所愿,然时逢翎钧大婚之喜,他还是不希望,自己家的白事,冲撞了他的喜事。

不能得到,未必就要毁去。

不能交好,未必不能成全。

悲伤和绝望的滋味,还是越少人品尝,越好罢?

伸手,轻轻的摸了摸装了李渊茹尸身的棺木,朱时泽轻叹一声,勉强的,挤出了一个苦笑。

“时泽少爷。”

黑衣壮汉早得了翎钧交待。

会在越过其他几家距离近的府邸,先来成国公府送请柬,就是为了,把运棺出城的朱时泽,堵在成国公府门口。

“听闻贵夫人仙逝,三爷特使小人送来,王妃特制的香脂。”

“将此香脂遍涂尸身,可使其千年不腐。”

黑衣壮汉一边说着,一边从衣襟里,摸出了一只白瓷小瓶,态度恭敬的,递到了朱时泽面前。

李渊茹是朱时泽的正妻。

传闻,他会娶这位,德平伯府出身的正妻,仅仅是为了拥有,娶了本与他有婚约的女子为妻的朱时泰,有一拼之力。

传闻,他想与朱时泰相抗,仅仅是为了,保护他的平妻李氏。

传闻,那位他想保护的李氏,掐死了李渊茹为他生下的嫡子,然后,被关柴房,遭人àn shā,矛头,直指朱时泰的正妻。

传闻,自那位李氏死后,朱时泽便与这李渊茹形同陌路,在给了她两个儿子之后,再也未与其同床共枕。

若传闻属实,朱时泽应不会亲自,为这李渊茹扶棺出城。

纵是为了给德平伯府交待,他,也断无必要,做到如此地步。

“你早早的去成国公府,务必将李渊茹的棺木,堵在成国公府门口。”

“若朱时泽欲亲自扶棺出城,你便把这香脂给他。”

“若他只把棺木送出门口,就不要提。”

这是临出门,十五特意跟他又交待了一遍的事,所以,他特意让马在拐角位置停了片刻,待看清,朱时泽没有要转身回府的意思,才又策马,佯装从未停过的,冲到了成国公府门口。

“烦壮士,代时泽谢过王妃。”

盯着黑衣壮汉递来的白瓷瓶子看了许久,朱时泽像是于心中,经历了颇多挣扎。

末了,他终是浅笑一下,接受了柳轻心的馈赠。

他的柔儿。

生前,未及得他半分厚待,却不惜以死护他周全的柔儿。

他曾许诺,此生不负,却只以凉薄待她的,他的此生挚爱。

罢了。

若能以他后半生立场,换她容颜不腐,他纵是……纵是受些委屈,纵是壮志难申,又有什么可……

更况且,向他伸出手的人,是三皇子朱翎钧,这在多年之前,他就希望,与其结交的兵法奇才。

三皇子殿下的话,应,不会让他“明珠蒙尘”才是。

“三爷说,世事难料,有些事,纵是不愿,也难回头。”

“盼时泽少爷节哀。”

说罢,黑衣壮汉对朱时泽行了一礼,将一封用白纸拦腰圈了一道儿的请柬,递到了朱时泽面前。

通常情况下,举行红事的人,会刻意回避身处白事的人。

若实在有非邀请不可的理由,亦可在请柬上,拦腰圈一圈白纸,以示对彼方亡者的尊重。

就世事而论,翎钧与朱时泽既无手足之情,又无结交之谊。

虽旧时,曾传出过,两人互生相惜之心,但也仅仅是有过传闻,从未有人亲见。

然今日,翎钧不顾自己大婚将至,遣手下来给朱时泽亡妻赠礼,还以白纸圈套请柬,邀其参加自己的婚宴……这做法,怎可能不引人旧事重提,猜度遐思?

“烦壮士转告殿下,待亡妻过了头七,沉棺入土,时泽定沐浴更衣,亲往拜谢。”

黑衣壮汉递上的请柬,让朱时泽僵硬了片刻。

他做梦都没想到,翎钧,这曾在多年前,拒绝与他走动交往的人,会在如今,他恶名在身,最需要有人雪中送炭的时候,对他伸出援手。

而且,还是如此的,坚定强硬。

上兵伐谋。

翎钧只用了一纸请柬,就解了他当下为难,可不就是,将兵略,用到了极致,以一招无中生有,把所有加之于他身上的恶意,都推到了,不敢再翻起浪花的远地!

看来,这些年,翎钧的兵略造诣,已是又有精进。

呵,他这个沉迷于权势和仇恨,许久不曾带兵,连研读兵法书籍,都较从前稀少了的堕落之人,可还有,与其一较高下之能?

“余定回禀殿下。”

黑衣壮汉点了点头,答应了朱时泽一句,才回转身,走到马匹旁边,从挂在马背上口袋里,取了另一张请柬,转手交给了,小跑着,从成国公府大门里出来的老管家,丑伯。

“烦管家交国公观览。”

与前往德平伯府那边儿情景不同,这给成国公府送请柬的黑衣壮汉,婉拒了管家丑伯递上的赏钱。

临行,亦依着翎钧吩咐,当着管家丑伯的面儿,对朱时泽深揖一礼。

目送着黑衣壮汉的背影,消失在了街角,朱时泽才缓缓低头,看向了自己手里的请柬。

赤色的底子上,描了象征着三皇子府的,金色长弓纹路,拦腰圈着的白纸上,烫了银色花纹,那花纹,是一支长枪。

长枪。

昔日,他于南疆领兵之时,将旗上的纹饰,便是……

金弓退虏三十里,银枪阵前敌胆寒。

说的,便是他们两人。

只不过,彼时,翎钧,还不敢姓朱。

他,还不曾遭人暗算,重伤返京,还不曾,遇上那个,让他英雄气短的女子。

“咱们走罢。”

将请柬小心的揣进衣襟,朱时泽浅笑着伸手,轻轻的拍了拍装了李渊茹尸身的棺木,眸子里,满溢温柔。

就好像,他正在与之对话的,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沉于美梦的佳人。

自负多情种,一怒为红颜,蹉跎渡七载,曲终人离散。

罢了。

罢了。

此生遇你,是我毕生之幸,若有来生,还盼,你莫再与我相逢,莫再,遭我这后知后觉之人辜负。

啪嗒。

一滴晶莹,坠落棺木。

再抬头,已复昔日铁血将军,眼中,只余彻骨寒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