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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丹心汗青 > (番外)巾帼不让须眉——1、穿越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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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巾帼不让须眉——1、穿越之初

暖阳明媚,微风拂过,杨柳依依。青都郊外,长亭古道旁,梨花次第开。

秦帅身负六钧弓,单骑飞驰:“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英雄,并非只有男子才是,巾帼不让须眉,我一马当先!”

身后紧追不舍的女子朗声笑道:“一生一世一双人,半醉半醒半浮生。且用这半生流年,换取他朝一马一剑驰骋川谷,逍遥人间看红尘痴俗。”

来浥朝第四个年头了,许闹的马术渐渐可以追得上秦帅了,她坐完月子带娃带了俩月心里憋闷,就跑到青都来找她,也不知是不是有些产后抑郁症的因素在里面,总之就想找亲近之人倾诉,哪怕只是闲聊也行:“帅哥,你跑太快了~”

秦帅很欣赏地看向身后的女子,她家闹闹永远这么聪明,梅君鹤在身边的时候都是共乘一骑,虽然在现代也骑过马,但到底次数少得可怜,所以技术委实不怎么样,没想到梅君鹤才离开才一年就能跟她比赛了:“我家闹闹就是这么聪明,进步真快!”

许闹放任绝尘跟着朝阳走:“都来大浥第四年了,应该早就会的。帅哥,一直没能仔细问过你,当初确认自己穿越到浥朝发生了什么?有原主的记忆吗?为什么我没有呢?要是早知道跟谢文墨有婚约,兴许很多事可以避免的。”

秦帅却摇头:“我看不见得,你从头被算计到尾,不杀谢文墨主要还是因为没杀过人,所以不敢。要是我,可能已经动过手了!什么胜之不武我不在乎,很多时候结果最重要。”

许闹郁闷的不是一星半点:“好啦,反正现在梅君鹤也消失无踪,我就当吃一堑长一智咯!说你的事呢,别老扯我~”

秦帅回想起四年前,目光都变得温和而悠远——

四年前,永安二十年三月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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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帅不知道自己究竟走了多久,这条路似乎永无尽头,满目皆是迷雾。

忽然间,一米阳光洒下来,身后白雾茫茫,身前春光灿烂。秦帅抬手遮住双眼,发现自己的皮衣皮裤紧身装,不知何时变成了广袖长袍。看在是帅气的黑色,忍了!陌生的记忆不断涌现,还未待她完全吸收,便被一道温柔的嗓音打断了。

“竹公子,紫烟是真心爱慕你的,并非玩笑。”柔情似水的声音带着些许哭腔,快步追上前面着蓝裳男子。

竹尘赋浓眉微蹙,轻声道:“若因我来凉王府讨酒过于频繁,往后不来便是。”

紫烟惊恐地抱住竹尘赋,祈求道:“别!”

秦帅站在梨花树下觉着累得慌,索性爬上梨树倚着看戏。有谁知道,她是穿越过来吃瓜的呢?至于原主,没有其他穿越小说那么苦逼死于各种迫害,相反是很平静地死于旧伤复发。够坑!于是她穿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服了救命药丸,省得自己成为最快挂掉的穿越人士,俗称活不过一集那种。

竹尘赋无奈地掰开紫烟的手,将她的穴道封住,离她远了几步:“抱歉,我既对你无意,便不能作欺瞒感情的小人,更不可耽误了你的年华。”走出几步,他又回头说,“转告凉王,我日后不来王府了。”

“为何,是叶某招待不周么?”自后院小门踱来一名身着藏青色底的蜀锦,胸前纹金虎朝服的男子,约摸三十多岁,相貌并不倾城,却别有味道。

一时间,四下尽是尴尬的气氛。

一声清脆的声音伴着急匆匆的脚步声,一路由前院传来:“王爷,将军,有圣旨!快去正堂听旨,安顺公公恭候多时了!”

她再次整理了脑海中的思绪,想来是戈壁滩的狼族进犯,扰了西域乌兹国的安宁,又贪心不足从肃州寒江关破关而入,侵占了河西二郡。她翻身下树惊得一阵梨花雨落。

原主的伤便是上次征讨时候留下的后遗症,以致于挂了。

竹尘赋早已告辞,说是去卓家见见卓逸轩。

叶廉赫也不多耽搁,诚惶诚恐地唤着叶廉清,凉王府的二公子,车骑将军——他的亲妹妹。

是的,不用怀疑——要知道,叶廉清的确是女儿身,但自小当做男子养成,是故,除了叶廉赫与太子,及永安帝,并未有人知晓。叶廉清从来是一袭黑色直裾,宽袍广袖,腰封亦打得略松,又穿了束胸,身材并不突兀,反而因为她身量过高酷似男子掩盖了事实。

果然,陛下命凉王兄弟二人率兵出征西北。

穿越过来出征,上天待我不薄,亏得跟闹闹还说如果在古代她要当女将军的,真是天遂人愿。

秦帅坐在屋内,先幽幽地回想着陌生的知识量——今年是浥朝永安二十年,浥朝在多年前称为“太浥国”,如今皇帝是永安帝沈鹏,太子乃沈戎,太子妃是西域乌兹国国王的亲妹妹独孤九凤。

浥朝疆域不小,北至燕州、朔州、关山,南至南岭粤州、闽南,东至东郡威县沿海,西至河西四郡。燕州以北为狄族,尤以辽东为主;滇国乃蛮族,多有苗寨;朔州以北以西,连着河西郡的是狼族,挨着西域邻国乌兹。历朝历代皆与滇国交好,长达数百年;与乌兹又结秦晋之好,唯独狄族桀骜不驯难以收服,始终为祸蒙郡一带,定都辽东龙城。至于漠北狼族,常年骚扰乌兹,很少南下侵略中土,此次不知是怎么了,竟敢南犯。

绿衣按照她的喜好收拾好出征的行李,为秦帅擦拭好那柄玄铁枪,安放在一处。

秦帅一字眉微蹙,她深知太子对原主情根深种却又不知如何拒绝,说重了怕伤及对方颜面,会给凉王添麻烦。

门口突然多出来一个孩子,一袭青衣:“二叔,你同父亲早去早回!”

秦帅很无奈,敢情是得一直女扮男装了,一切按照原主叶廉清之前的生活来好了,反正她与自己性格相差无几嘛!她宠溺地笑了笑:“好,韬儿乖!”

秦帅见叶承韬自顾自离去,她便想着去一趟卓家,此次她与叶廉赫出征,免不了朝中又有人撺掇什么,先去御史台望望风。只是,她去的时候,正赶上卓家有事,她又回王府待着……

……

三日后,沈戎率军出征,永安帝将太子沈戎又一次派遣出来历练,位居主帅。

日头高照,春风微冷,沙尘缥缈。

哥舒浅醉与沈戎在元帅大帐内商议对策,依天时地利人和,此一战,浥朝与乌兹国必胜!沈戎与主将叶廉清在看地图,确切来说是同秦帅看地图。

秦帅其实不太懂古人的作战地图,结合这具身体的记忆,包括自己的军事基础稍作分析:“副帅,末将以为,金城郡以黄河为界,依山傍水,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我们可以借此地利,先占领凉州再攻入肃州,最后收复沙州。同样,元帅率兵抢先进攻安宁县,占领冷龙岭,再将狼族北逐。”

沈戎颔首默许,却道:“此次,本帅志在令狼族一蹶不振,避免再次南犯!”剑眉星目是坚决的色彩,“如今是春季,金城郡雨水稍多,但沙州、肃州很难降雨,我们可断其水源,一路向北、向西驱逐!”

秦帅思忖道:“沙州的月牙泉必须拿下!”

沈戎轻笑:“这个,哥舒少首领已派人暗中混入,取代了沙州水源的重要看守人。”他回身负手而立,眼眸一片哀戚与决然:“不得已时,我不介意用毒攻。”

秦帅暗自惊讶,无毒不丈夫,还真是狠啊!

不过狼族狠毒暴虐已极,用毒用火,无非是礼尚往来。

方案已定,各自部署,分工合作,大获全胜。

凉王府,梨园。

清风徐来,秋叶萧萧,月色朦胧枕碧绦。

班师回朝已三个月,狼族向北方离窜,那边是一望无际的沙漠,就看能否寻到屈指可数的绿洲了。

秦帅躺在软榻上,身侧依旧是那个小丫头绿衣。她慵懒地端起一只银樽,紫红色的葡萄酿入了口,香味经久不散。

永安帝本要赏她黄金白银,她却只要了贡酒——葡萄酿,加上凉王府的果子酿,好不快活!

她翘着二郎腿自得其乐地哼着歌:

“将军,北方仓粮占据

六马十二兵,等待你光临

胡琴诉说英勇事迹

败军向南远北方离……”

她正激情澎湃,高歌不止,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出现,将她再次喝的酒都喷了出来。

“叶将军好雅兴,唱的什么歌?”那人端着金樽,无声地出现在梨树下,随意坐在秦帅对面的石榻上。

秦帅怔怔地瞅着他,是许闹常说的小说上男主的容貌——剑眉星目,气宇轩昂。不过,眼神怎么如此暧昧?她轻咳一声,忙起身行了大礼:“末将叶廉清见过太子殿下!”

沈戎乐了:“我说阿浊,你至于吗?每次我来都行礼,是怕我将你娶回宫么?”

秦帅撇撇嘴,你别跟我说你对叶廉清还有什么纯洁的友谊,叶廉清,字浊,还阿浊阿浊的叫~但只是轻声回答:“臣下不过一介武夫,不敢有非分之想!”

沈戎欺身近前,紧紧握住她的下颌:“本宫已有太子妃,更添了皇长孙与皇长女。你当真以为,本宫还会一意孤行么?”

那一瞬间,他是想吻上那张粉唇的,但是他知道,他不能!

沈戎松了手,转身背对她负手而立,轻叹:“阿浊,你应知晓我不曾后悔,亦不会回头。我自然明白,与其你我相互为难,不如放手相安!”

秦帅其实知道,太子早在三年前便知晓自己是女儿身了,奈何皇帝已经赐婚,只得放弃挚爱娶了太子妃独孤九凤。皇后也是乌兹国的公主,太子妃同样是,古代的近亲结婚真的是很醉!

说来真是狗血啊,不过,莫要误会,原主叶廉清并不喜欢太子,相反,是太子一厢情愿罢了!至于叶廉清喜欢的是谁……

沈戎饮下果子酿:“其实,我很好奇,究竟是何方神圣,能打动车骑将军的芳心?”

秦帅沉默半晌,左思右想地分析后,不卑不亢道:“他不过是个江湖草莽,贱名不必太子殿下知晓。”

沈戎不由叹道:“你就这般怕我杀了他?”

秦帅蹙眉,神色自若:“太子胸襟宽广,心怀天下,岂会为了不知名的人动气呢!”

沈戎搁下金樽,凝眉淡笑:“也罢,伴君如伴虎,你不得不防,我亦无需为难你!”他自言自语道,“不过,以你的眼光,他定为人中龙凤!”

秦帅却笑道:“殿下过誉了。其实,高处不胜寒,臣下喜欢的人,并非龙凤之资。”

沈戎的手莫名地紧握,喃喃:“高处不胜寒?的确如此!”

秦帅似乎发现今日的话题有些严肃,忙岔开话题:“殿下,朋友是必须有的!那么,日后我们恢复五年前的兄弟情义如何?其实臣下更喜欢与殿下做兄弟,而非红粉知己!”

沈戎举起金樽:“好,我敬兄弟!”

秦帅端着银樽,与太子一碰:“感情深,一口闷!”言罢,滴酒不剩!她将银樽一倾,“我干了,沈兄请!”?